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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云南省三好学生”、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助理”的通知
 时间:2018/4/4 11:37:00 点击数:

关于评选2018年“云南省三好学生”、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助理”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团委:

为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近期将开展“云南省三好学生”、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助理”评优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云南省三好学生”

我校2016级、2017级在籍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

1.学校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学生干部,研究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分会学生干部,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团支部委员,班级学生干部。

(三)云南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助理”

连续参与我校“三助一辅”工作两个聘期的我校在籍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三、评选要求
 (一)云南省三好学生

 

1.评选条件: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年度内无重修或补考记录;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意志坚强;热爱集体和社会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2017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

2)2017-2018学年内,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科研成果、文体竞赛、精神文明建设等),并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者;

3.未缴清学费者、在校期间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4.申报材料含:《云南省“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2)、个人成绩单及相关评选材料(登记表纸质一式一份)。

(二)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条件:云南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严格参照《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附件1);

2.评选程序:研究生本人申请,提交个人申请材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评选情况进行审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部审核;

3.评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申报材料含:《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个人成绩单、评选材料和《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附件4,培养单位填写)(一式一份)。

(三)云南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助理”

1.连续参与两个聘期“三助一辅”工作,并连续两次评为优秀的我校在籍博士硕士研究生。

2.评选程序:研究生本人分别提交连续两个聘期的三助一辅岗位考核表,在系统中完成考核程序的可直接打印考核表页面,未在系统中完成考核程序的可下载附件5进行填写,考核表填写到聘用单位意见(教学单位意见、负责人意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评选情况进行审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部审核;

3.评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申报材料含:连续两个聘期的三助一辅岗位考核表(一式一份)。

“云南省三好学生”评选结果和申报材料请各单位于2018年4月25日中午12:00前交到研究生部教育管理科,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助理”评选结果和申报材料于5月3日前交到研究生部教育管理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下载


 

 

研究生部

一八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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