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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4/29 22:43:00 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学院:

根据《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邀请函》(学位中心[2016]42号)的要求,为了科学客观反映我校学科建设现状,进一步从整体上加强和提高我校学科建设水平,切实推动学科建设内涵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将组织相关学科参加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学科评估工作按照全面参与,整合资源,支持重点的原则,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协调,各学院具体负责所建设学科的参评工作。一级学科跨学院分布的,由牵头学院负责组织参评。每个学院须专门指定1名评估工作负责人和1名联络人,负责本学科评估工作统筹及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

二、参评范围

根据《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邀请函》(学位中心[2016]42号)的要求,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一级学科须绑定参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云南省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建设学科须参评,云南省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群、云南省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含培育学科)须参评,我校26个一级学科全部参评;11个无一级学科覆盖的二级学科所在学院可以按照对应的一级学科标准自愿提出申请,报学校研究讨论,决定是否参评。(参评学科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及进程

(一)工作部署。学校确定并向学位中心报送我校参评学科名单,组织召开评估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及内容。

    (二)材料填报。在充分了解学科评估体系内涵和认真搜集材料的基础上,按照评估工作要求,各学院组织填写《学科评估简况表》(样表)相关内容,并登陆评估系统填报最终数据,同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三)材料审核。各学院负责人和学科负责人审核《学科评估简况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研究生部,研究生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反馈给学院进行修改,学院修改后的最终稿经领导签字盖章报送研究生部,研究生部确定后统一向学位中心报送参评材料。

(四)实施评估。由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评估,评估分为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客观评价包括材料报送和材料核实两个环节;主观评价包括学生与用人单位调查、专家评议、学科声誉调查和指标权重调查等环节。各学院准备好支撑材料,随时备查。

(五)时间进程。本次评估工作具体任务和时间进程如下:

时间

工作内容及进度

责任单位

4月25至5月6日

安排布置评估工作,填报“参评学科清单”;学院报送加盖公章的联络人信息表至研究生部;二级学科所在学院提交自愿参评申请书,加盖公章报送至研究生部。

研究生部

各有关学院

4月29日至5月10日

各学科填写word版《学科评估简况表》和《在校生与用人单位联系信息表》,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各有关学院

5月11日至5月20日

各学科进入系统填写正式版《学科评估简况表》和《在校生与用人单位联系信息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学院报送《学科评估简况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至研究生部;研究生部组织召开咨询会完善填报材料。

各有关学院

研究生部

5月21日至5月25日

研究生部进入系统审核、反馈意见给学院;学院修改参评学科的信息,最终修改稿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部备案,研究生部确认后提交至学位中心。

各有关学院

研究生部

5月25日至5月30日

研究生部进入系统打印《学科评估简况表》、《在校生与用人单位联系信息表》和《参评学科汇总表》,并寄送至学位中心;各学院准备好支撑材料,随时备查。

研究生部

5月30日至9月

学位中心实施评估,将存疑问题反馈至学校,各学院对反馈问题进行核实确认,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研究生部

各有关学院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科评估工作。此次评估工作是对学校学科建设水平和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验,对学校的学科建设与发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对学校今后学科建设的资源配置及学位点建设等方面将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各有关部门、学院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二)抓住重点,认真分析评估指标体系。各有关部门、学院要认真学习、研读《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邀请函》,分析研究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程序等,力争客观、真实地呈现学校参评学科的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获得最佳的评估结果。

(三)通力合作,客观反映学科整体水平。一级学科跨学院分布的,各参与学院应与牵头学院一起做好评估材料的收集、材料填报工作;各二级学科所在学院应给予对应一级学科评估工作支持,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做好材料数据的收集和协作工作,使评估材料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我校各参评一级学科的整体水平。

五、其他事项

(一)账号密码使用。学位中心在5月5日之后将给每个参评学科设置专门账号,研究生部将把评估账号和密码下发给各个学科,各学科通过账号密码进入平台进行数据材料填报。账号密码代表本学科的权益,请及时更改密码和妥善保管。

(二)工作联系方式。各学院尽快确定工作负责人及联络人,填写《学科评估工作联系人信息表》,加盖公章于5月6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部。

研究生部联系人:杨树美、谭志刚

联系电话:13888358389、15987162871

附件3:学科评估工作承诺书

云南师范大学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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