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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面向全校学生选聘校团委副书记(学生干部)的 
公  告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民主参与学校共青团管理工作的意识,提升其服务青年学生的能力,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充满朝气和活力的优秀学生干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学生公开选聘校团委副书记(学生干部),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熟悉党团知识和共青团工作特点,有良好的个人修养; 
2.学习成绩优异,能妥善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3.有服务意识,乐于奉献,工作踏实,认真负责; 
4.具备较强的组织、策划、沟通、协调能力; 
5.须在选聘岗位服务1年以上。 
三、选聘范围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及获本校保研资格的本科生 
四、选聘岗位 
共选聘4人担任校团委副书记(学生干部)。 
岗位方向1:主要配合开展共青团体育活动; 
岗位方向2:主要配合开展共青团文艺活动; 
岗位方向3:主要配合开展共青团学术活动; 
岗位方向4:主要配合开展共青团宣传工作。 
五、具体流程 
1.报名阶段:请于2016年3月23日—4月8日期间,将纸质报名表交至呈贡主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10室、电子报名表发送至ynnutw@126.com。(报名表见“附件”)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校团委将对所提交简历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确定进入考核阶段人员。 
3.考核 
(1)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每个岗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相应数量人员进入下一阶段考核,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岗位匹配性测验:面试合格者参加岗位匹配性测验,根据所报考岗位要求设置相应的测验内容,不指定范围,测验成绩占总成绩的50%;(测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拟聘用 
综合面试、匹配性测验成绩,按照1:2的原则,每个岗位确定2人进入拟聘用名单。 
4.试用 
拟聘用人员需进入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经过试用考核合格者后每个岗位录用1人。  
六、待遇 
任期满颁发任职聘书;优先推荐参加校内外各类型高水平比赛或活动;任职期间(含试用期),按月发放学习、生活补助。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12618 
  
附  件:《选聘校团委副书记(学生干部)报名表》(可在校团委和校团委官网“师大青年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下载) 
  
                
         共青团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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