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云南师范大学2017年研究生“红河助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 
             培养单位 
             | 
            
             评选名额 
             | 
            
             培养单位 
             | 
            
             评选名额 
             | 
        
        
            | 
             教管学院 
             | 
            
             7 
             | 
            
             化工学院 
             | 
            
             3 
             | 
        
        
            | 
             哲政学院 
             | 
            
             4 
             | 
            
             生科学院 
             | 
            
             2 
             | 
        
        
            | 
             文学院 
             | 
            
             6 
             | 
            
             经济学院 
             | 
            
             1 
             | 
        
        
            | 
             传媒学院 
             | 
            
             1 
             | 
            
             旅地学院 
             | 
            
             8 
             | 
        
        
            | 
             史政学院 
             | 
            
             3 
             | 
            
             太阳能研究所 
             | 
            
             2 
             | 
        
        
            | 
             外国语学院 
             | 
            
             7 
             | 
            
             华文学院 
             | 
            
             3 
             | 
        
        
            | 
             体育学院 
             | 
            
             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 
             美术学院 
             | 
            
             3 
             | 
            
             高教院 
             | 
            
             1 
             | 
        
        
            | 
             音乐学院 
             | 
            
             2 
             | 
            
             成教学院 
             | 
            
             1 
             | 
        
        
            | 
             物电学院 
             | 
            
             2 
             | 
            
             职教学院 
             | 
            
             1 
             | 
        
        
            | 
             信息学院 
             | 
            
             4 
             | 
            
             汉藏语研究院 
             | 
            
             1 
             | 
        
        
            | 
             数学学院 
             | 
            
             3 
             | 
            
             泛亚商学院 
             | 
            
             3 
             | 
        
        
            | 
             合计 
             | 
            
             75人 
             | 
        
    
  
 
二、评选要求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满足《云南师范大学“红河助学金”评选办法》的各项要求。研究生学习成绩要求:公共课成绩不低于70分,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专业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除学位英语外,其他各门课程无补考、重修现象。
(二)评选程序: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部审核。
(三)云南师范大学“红河助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
(四)申报材料含: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感谢信(A4纸打印或手写,落款处需本人签名),2016年9月至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获奖证书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须由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困难证明),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五)请各学院于11月2日前将评选结果和相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部教育管理科。请按时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六)如果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人数不符合所给推荐名额,请学院于10月30日之前告知研究生部教育管理科(电话:65912933),研究生部将对名额进行再调整。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