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与政法学院2016届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进程安排表
为保证学院2016届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指导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研究生部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对学院2016届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指导工作安排如下,请指导教师和学生严格遵守。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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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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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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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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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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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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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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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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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提交论文初稿电子版给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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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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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在2015年10月份务必提醒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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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至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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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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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学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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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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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提交论文定稿电子版给研究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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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学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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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提交者,至少延期半年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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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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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学位论文的第一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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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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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同率”超过20%(含20%)者,至少延期半年修改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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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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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提交通过检测的论文打印稿和电子稿
学生同时提交送审论文纸质版与电子版
完全一致的保证书(学生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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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学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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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提交者,至少延期半年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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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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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学位论文送省外专家匿名评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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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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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论文全部送省外专家评阅,校内专家不参与论文评阅工作。
2.根据评阅专家意见分类处理论文。
3.凡是需要重新送审的论文,专家评阅费用全部由学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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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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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整理省外评阅专家评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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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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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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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家评阅结果安排学位论文答辩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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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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