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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考的年龄条件 
取得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 
二、身体条件 
双眼裸视4.8或矫正视力5.0(其他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三、学历条件 
(一)      硕士研究生:须在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      博士研究生: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报考方式、程序 
(一)      硕士研究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参加重庆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的2011年重庆市公开招录公务员笔试,报名时间3月24日左右,详细情况请在http://www.cqpa.gov.cn上查询。 
(二)      博士研究生:现场面试签约,签约毕业生参加重庆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的2011年重庆市公开招录公务员笔试,笔试合格即可进行体检、政审、录用。 
五、分配去向 
(一)      硕士研究生:分配到重庆市公安局直属单位或主城分局。 
(二)      博士研究生:分配到重庆市公安局直属单位工作。 
六、联系电话 
(一)重庆市公安局招警办公室 
电话:023-63962547、63962151 
传真:023-63962544 
邮箱:82690028@qq.com 1269860544@qq.com 
(二)赴学校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姓名:周 舸      联系电话:13500320080 
杨永华                13436060607  
      赵 康                13527417853 
  附:1、2011年招录人民警察报名表(博士)      2、2011年招录人民警察汇总名册(博士)          3、2011年公开招录人民警察意向报名汇总表(硕士)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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