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的年龄条件
取得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
二、身体条件
双眼裸视4.8或矫正视力5.0(其他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三、学历条件
(一) 硕士研究生:须在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 博士研究生: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报考方式、程序
(一) 硕士研究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参加重庆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的2011年重庆市公开招录公务员笔试,报名时间3月24日左右,详细情况请在http://www.cqpa.gov.cn上查询。
(二) 博士研究生:现场面试签约,签约毕业生参加重庆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的2011年重庆市公开招录公务员笔试,笔试合格即可进行体检、政审、录用。
五、分配去向
(一) 硕士研究生:分配到重庆市公安局直属单位或主城分局。
(二) 博士研究生:分配到重庆市公安局直属单位工作。
六、联系电话
(一)重庆市公安局招警办公室
电话:023-63962547、63962151
传真:023-63962544
邮箱:82690028@qq.com 1269860544@qq.com
(二)赴学校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姓名:周 舸 联系电话:13500320080
杨永华 13436060607
赵 康 13527417853
附:1、2011年招录人民警察报名表(博士) 2、2011年招录人民警察汇总名册(博士) 3、2011年公开招录人民警察意向报名汇总表(硕士)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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